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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哈萨克族的婚姻习俗,主要是在草原游牧的独特环境下形成的,有些是古突厥民族遗留下的婚姻现象。后来在哈萨克民族信奉伊斯兰教后,也融入了一些宗教习俗。哈萨克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历史上也有过一夫多妻制,但这些现象主要存在于贵族和富户中。
哈萨克族旧时的婚姻大多数是由父母包办的,属明显的买卖婚姻。所以以女为贵,注重门第,彩礼也因门第差别悬殊,富者赠骆驼百峰,相当于500匹马或者1000只羊。贫穷人家,男方也要给女方送“吃奶礼”、“成婚礼”以及衣物等等。缔结婚姻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财礼的多少。在过去的哈萨克民间有这样一句俗话“美丽的姑娘值八十匹骏马,一个人生下几个女儿,就可以成为一个大巴依(即大地主、大富豪)”。所以贫穷人家就了有“换门亲”的习惯,以抵消彩礼。
如今,这种不良的习俗和观念已有了很大转变。哈萨克人的结婚择偶仍然十分讲究门当户对。另外,男方家庭还特别注意女方的母亲,他们有句谚语:“母亲是女儿的影子,母亲好,女儿也一定错不了。”
按照哈萨克的习俗约定,同一部落的人一般不得通婚,如果通婚必须在七服以上,还须征得部落的长者同意,联姻的两家人还需有七水之隔。不管是否同父母所生,只要吃过同一女人的奶水,就如亲兄妹,不能结婚。因此哈萨克人十分注重部落外通婚,这是哈萨克人为繁衍人口自然形成的优生制度。
哈萨克的婚姻制度一般是终生的,通常不允许离婚。旧时还有“安明格尔”的婚姻制度,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遗俗,妇女死了丈夫之后,如果要求改嫁,一定要嫁给亡夫的兄弟或近亲,或在本部落中为其选择一人,若此人不同意娶她,才可以自由改嫁,通常中年妇女丧夫之后,大都不再改嫁。不愿改嫁的寡妇,被认为是有德行的,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社会的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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