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国新办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新华网北京6月2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介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取得的进展和成果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网进行现场直播。王文章在会上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应解决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过度开发利用问题。
对于公众关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开发度问题,王文章认为示,目前在总体上,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把握是健康的、科学的。但是在实际的保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过度开发利用。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是因为对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把握上没有按照性质和不同的类型进行准确的把握。一方面,一些属于传统手工技艺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比如年画、剪纸,要按照积极保护的原则,进行生产性的保护,要把它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加以延续,通过这种项目的传承、生产和开发,使它产生经济效益,维持传承人的生活和再传承的经济基础。如果能够从中得到经济效益,传承就有了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一些民间信仰的项目,和其他濒危的传统音乐和传统表演艺术,目前抢救要放在第一位。比如一些民间音乐很难传承,开发利用很难做到,首先是要抢救下来。他表示,现在用现代科技的手段抢救、保护民间的表演艺术和传统音乐是普遍的手段,这不是开发的问题,是要把抢救和保护放在首位。按照不同项目的性质加以区别对待,就能够比较好地把握这个问题。
王文章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很多方式,但是最重要的方式是立法保护,立法保护是最根本的保护方式。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注重推进立法保护。2005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年底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王文章表示,现在一些地方制定了一些保护条例,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新疆、甘肃、江苏、浙江八个省区都制定了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对于促进地方性的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现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包括文化部在内,都在推动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颁布。现在立法工作已经做了很多调研,草案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我们期待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能够早日出台。
【 延伸阅读】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加快推进非遗保护立法
2010年03月29日 10:35:20 来源:中国文化网
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近日接受了中国文化网记者的专访,他介绍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进程的提案,以及我国这几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果,并且就亚太地区非遗保护中心成立对非遗方面工作的意义和影响发表了看法。
“我今年的提案里面有一个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就是希望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在问及今年的提案时,王文章向记者介绍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有多种方式,我们可以用多种方式来保护,但是最根本的保护是立法的保护。”
王文章认为,虽然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有很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就是前进中必然碰到的一些问题,比如说重申报轻保护。申报名录时很积极,保护的时候,各方面应该实施的保护措施不完备,或是不能很好地实现这些措施。还有就是重开发利用轻保护。有些地区想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开发的经济资源,这样它独立存在的本质特性被扭曲了。他说:“它首先还是作为我们的精神文化遗产而存在的,如果重开发利用而忽视保护的话实际上就本末倒置了。”
“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保护,这些实际上在我们的保护工作中产生了不少的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也需要通过立法来加以匡正。”王文章表示,如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升到法律层次,就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各地在法律的要求之下必须坚决地来推进保护,同时立法还有保障性的保护措施在里面。
王文章介绍,这几年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多的成绩。首先完成了全国的普查,摸清家底才知道我们有哪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制定包括政策、实施保护、立法方面才能提供基础。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其次实施了传承人的保护制度,并且探索了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
王文章特别强调了中国对国际之间合作的重视。他说中国非常积极参与国际间的合作,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是最早第一批加入的。例如两届四川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成功举办,是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密切合作分不开的。再例如中国在巴黎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演,也是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支持,从而在巴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可以让世界看到中国非遗保护的现状和取得的成绩。
王文章表示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一个民族,属于一个国家的,但是它本质上属于全人类的。人类文明创造的成果是共有的,而且有些还是跨国界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对非遗的保护进行中国与国际间的密切合作。一方面我们自己要按照国际保护的公约来实施保护,另一方面我们同时也要吸取别国的一些好经验。这样大家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共同来推进世界的非物质遗产保护,保持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建立,实际上是在中国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各方面的进展取得了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才确定在中国建立亚太中心。”王文章在谈及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时说,“因为现在我们中国非遗保护有好的基础,取得了很多的经验,而且我们中国在保护方面来说非常注意国际间的合作。”亚太地区非遗保护中心在中国的建立,实际就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中国在非物质文化保护方面工作,以及与国际间密切合作态度的肯定。
据了解,中国的保护中心承担的主要职能是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培训工作。在日本、韩国还建立了另外两个中心,侧重不同的职能。这三个中心是互相联系、携手促进的关系,今后在亚太地区,会互相携手密切合作来共同推进亚太地区的非遗保护。(记者:文一)
文章来源:新华网 2010年06月02日 10:53:25
【本文责编:思玮】
上一篇: 学术笔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