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文化教育名站
  • 中国时尚文化网
  • 中国时尚休闲网
  • 幸福教育网
  • 幸福智库
  • 家长学院
  • 关于我们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传播中华文化 用文化为休闲产业赋能

栏目导航
  • 关于我们
  • 动态
    • 旅游民俗文化动态
    • 社会热点新闻
  • 民俗
    • 中国民俗史话
    • 中华民俗礼仪
    • 中国民俗趣谈
    • 中华姓氏文化
    • 中国民俗信仰
    • 中国民俗禁忌
    • 中外婚俗文化
    • 中国民俗研究
    • 中国民俗时尚
    • 中国传统服饰
    • 中华民居
    • 中华文脉
  • 休闲
    • 中国古代休闲文化
    • 文化休闲产业研究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政策法律法规
    • 国外民俗趣谈
    • 旅游出行知识
    • 时尚休闲文化
    • 国际交流
  • 节日
    • 中国传统节日
    • 国外传统节日
  • 生肖
    • 中国生肖文化
    • 星座文化
  • 饮食
    • 中国饮食文化
    • 国外饮食文化
  • 工艺
    • 刺绣
    • 年画
    • 风筝
    • 漆器
    • 泥人
    • 绸伞
    • 灯笼
    • 草编
    • 扎染
    • 皮影
    • 木雕
    • 紫砂壶
    • 中国结
    • 提线木偶
    • 剪纸艺术
  • 故事
    • 中国民间故事
    • 外国民间故事
  • 神秘
    • 中国周易文化
    • 中国风水文化
    • 中国宗教文化
    • 苗族巫蛊文化
    • 国外神秘文化
    • 中国性文化
  • 百科
    • 现代家庭教育知识
    • 校园文化建设知识
    • 学习力教育知识
    • 教育名家
    • 艺术百科
    • 生活百科
    • 教育百科
    • 其他百科
  • 动态
    • 旅游民俗文化动态
    • 社会热点新闻
    • 返回首页
  • 民俗
    • 中国民俗史话
    • 中华民俗礼仪
    • 中国民俗趣谈
    • 中华姓氏文化
    • 中国民俗信仰
    • 中国民俗禁忌
    • 中外婚俗文化
    • 中国民俗研究
    • 中国民俗时尚
    • 中国传统服饰
    • 中华民居
    • 中华文脉
  • 休闲
    • 中国古代休闲文化
    • 文化休闲产业研究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政策法律法规
    • 国外民俗趣谈
    • 旅游出行知识
    • 时尚休闲文化
    • 国际交流
  • 节日
    • 中国传统节日
    • 国外传统节日
  • 生肖
    • 中国生肖文化
    • 星座文化
  • 饮食
    • 中国饮食文化
    • 国外饮食文化
  • 工艺
    • 刺绣
    • 年画
    • 风筝
    • 漆器
    • 泥人
    • 绸伞
    • 灯笼
    • 草编
    • 扎染
    • 皮影
    • 木雕
    • 紫砂壶
    • 中国结
    • 提线木偶
    • 剪纸艺术
  • 故事
    • 中国民间故事
    • 外国民间故事
  • 神秘
    • 中国周易文化
    • 中国风水文化
    • 中国宗教文化
    • 苗族巫蛊文化
    • 国外神秘文化
    • 中国性文化
  • 百科
    • 现代家庭教育知识
    • 校园文化建设知识
    • 学习力教育知识
    • 教育名家
    • 艺术百科
    • 生活百科
    • 教育百科
    • 其他百科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当前位置:首页 > 休闲文化 > 政策法律法规 立法保护

文化部:《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文化部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 46 号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8月5日文化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0 月 1日起施行。

部 长 蔡武

二○○九年八月十日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文物认定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应当认定为文物。

  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商业老字号、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特殊类型文物,按照本办法认定。

  第三条 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

  第四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指导意见,明确文物认定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第五条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并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对普查中发现的文物予以认定。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文物普查工作中发挥作用。

  第六条 所有权人或持有人书面要求认定文物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以及认定对象的来源说明。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决定并予以答复。

  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文物所有权人或持有人依法承担的文物保护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整理并保存上述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书面要求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作出决定予以答复。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认定文物,应当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料,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并作出书面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或设置专门机构开展认定文物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 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自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公告之日起生效。

  可移动文物的认定,自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列入文物收藏单位藏品档案的文物,自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条的规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物定级工作。

  第十一条 文物收藏单位收藏文物的定级,由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确认。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民间收藏文物定级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民间收藏文物的定级工作。定级的民间收藏文物,由主管的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所有权人书面要求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定级的,应当向有关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有关文物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予以答复。

  第十三条 对文物认定和定级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文物登录制度,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委托或设置专门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文物登录,应当对各类文物分别制定登录指标体系。登录指标体系应当满足文物保护、研究和公众教育等需要。

  根据私有文物所有权人的要求,文物登录管理机构应当对其身份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文物破坏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古猿化石、古人类化石、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以及上述化石地点和遗迹地点的认定和定级工作,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及村镇的认定和定级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文化部网站 2010-01-12 11:14




上一篇: 文化部: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安排

下一篇: 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标签:

国际交流 民俗文化 民俗研究  民俗文化  民俗研究  民间文化传统  国际交流  民间故事  民间文献  中华文脉  中国  传说  故事  族群文化  族群文化传承  美国  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孩子  传承人  彝族  神话故事  漾濞  聊斋志异 


 【相关文章】

    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

    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

    文化部 国家档案局:《艺术档案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最新内容

  • 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
  • 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
  •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民族
  • 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
  • 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
  • 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 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
  • 文化部 国家档案局:《艺术档案管理
  •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
  • 推荐内容

  • [康保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
  • [韩小兵]非物质文化遗产权
  • 上海非遗保护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
  • 江苏苏州:保护传承非遗最高扶持20万
  • 宁波出台非遗保护地方标准
  • 切实推动非遗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轨
  •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
  • 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
  • 关于公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 【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6月1
  • 热点内容

  •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
  • 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
  • [黎明]论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
  • 文化部:《艺术发展、文化产业、公共
  • 国家民委编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
  • 全国人大代表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与
  •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
  • 国家文物局:《文物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凉山州人大:《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
  • 政府白皮书:《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
  • 猜你喜欢

  •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部“一带一路
  • 项兆伦: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文化部办公厅: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
  • 甘肃省人大:《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依法行政 依法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
  • [黎明]论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
  • 文化部:关于评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
  • 友情链接

    中华书画网  珍珠文化网  刺绣文化网  杭州休闲娱乐网  企业培训网  学习力教育中心  学习力训练中心  中小学教育网  温泉旅游度假网  千岛湖旅游风光  旅游风景名胜网  城市品牌建设网  高考作文训练  学习力教育智库  域名投资知识  意志力教育学院  健康生活网  营销策划网  世界民间故事网  小故事大全网  世界休闲文化网  童话故事网  中小学生作文网  学习力教育专家  小说大全网  休闲娱乐网  思维训练  阅读理解能力培养  家庭教育顶层设计  爱情文化网  玩中学  笑话大王  高效学习方法  科技前沿  地理知识  股票投资知识  思维谷  中华人物谱  高考季  中外历史文化网  中国茶文化网  中小学生作文大全  国际教育观察  白手创业致富网  天赋教育观察  西湖风景文化  电子画册制作  中华武术网  教育趋势研究  科幻选刊  八卦晚报  天赋教育研究  天赋邂逅  中国酒文化网  宝宝成长网  中国民间故事网  世界儿童文学网  宝岛期刊  教育百科  致富经  演讲与口才训练  高考智库  现代家庭教育网  网络营销传播网  中国儿童文学网  中国文学网  成语辞典  国学文化网  中华古诗词网  中华大辞典  世界民俗文化网  健康百科  清风传播  时尚文化  学习力测评  文化艺术传播网  戏曲文化网  茶艺文化网  学习力训练知识  世界营销策划网 
    Copyright © 2022.gfhb.cn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版权所有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传播中华文化 用文化为休闲产业赋能
    首页
    民俗
    休闲
    饮食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