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国家民委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二、起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的基本原则
(一)指导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指导性,就是作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要有较强的指导作用。操作性,就是要有优惠政策、资金项目、具体措施,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考虑到国家文化建设有相对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和规划部署,把各项政策措施纳入国家文化建设的格局当中,与现有的文化工程、项目相衔接。
(二)以解决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为立足点。我国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解决起来难度更大。同时,民族地区文化工作存在的一些特殊困难,严重影响着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如民族地区农牧民精神文化需要日益增长,而民族语言文字类精神文化产品供给不足;一些珍贵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传承人去世出现传承危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的文化遗产造成严重破坏甚至毁灭性打击等,必须依靠特殊的政策措施,给予特别的扶持,才能做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保护。
(三)重点关注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在弱势和外部挑战。长期以来,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形态处于自发封闭的原生状态;一些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少,文化的规模和影响也小。规模小的文化,抵抗外力冲击的能力就弱,流失和失传的速度就快,通过市场机制发展自身的难度就大。因此,国家给予特殊的扶持,是非常必要的。另一方面,文化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西方敌对势力一直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突破口,加紧利用各种手段,进行思想文化渗透,对我文化安全和边疆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搞上去。这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关系我国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大事。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
在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民族文化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
(一)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已经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都有接受教育、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从事各类文化活动等权利……,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内容。1984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在法律上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各级政府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民族语文、科学技术和保护民族文化资源等领域的自主权,保证少数民族群众在本民族文化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至此,我国初步形成了尊重、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基本法律制度。
进入新世纪以来,为了应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内外环境的变化,国家集中出台了一批重要法规和文件,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发展。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出台。2006年,《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出台。2007年,《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事业扶持力度的通知》等多项涉及或针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法规和措施陆续出台。这些法规和政策加大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加快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
根据民族地区地广人稀、自然条件差、各民族生活习俗差异显著的特点,国家在民族地区实行财政优惠政策。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边疆建设专项补助”、“边境建设专项补助投资"、“边疆建设事业补助费”、“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边境事业补助费”等财政支出项目,用以资助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这些项目对于促进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20世纪90年代分税制改革以来,国家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民族地区经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发展。中央财政2000-2007年,向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从25.5亿元增加到172.7亿元,增加5.8倍,年均增长31.4%,有效地缓解了民族地区发展的资金短缺难题。
地方各级财政的积极支持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从2000年到2006年,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财政支出中,用于文教科卫的支出由289.8亿元上升到848.36亿元,分别占2000年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的24.7%和2006年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的22.7%。同期,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人均文教科卫支出由172元上升到480元,增长了1.8倍,高于全国人均文教科卫支出的增长速度,人均支出总额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进入新的加快发展阶段。
(三)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是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主要途径。从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就开始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各级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经历了从发展群众文化事业到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转变。当前,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了不断满足。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文章来源:大洋新闻 2009-10-06 08:34:00
【本文责编:思玮】
下一篇: 政府白皮书:《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