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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已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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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古籍是我国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创造的历史文化结晶。为了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古籍,1983年,第一次全国性的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座谈会召开,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搜集、整理、翻译、出版、研究工作就此展开。1996年,第二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确定编纂《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全面汇总20年来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所取得的成果。2006年,这一项目正式列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明晰“少数民族古籍”概念,建立整理机构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一直在开展,但是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提出来,还是在上世纪80年代之后。”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古籍研究所原副所长吴肃民说。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神州大地各项事业百废待兴,古籍工作也不例外。经过“文革”十年浩劫,很多古籍都被当做“毒草”烧毁或者散失了。1981年5月22日和7月9日,陈云两次对古籍整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重视这一工作。当年9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决定由时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的李一氓主持这项工作,并恢复了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1982年1月20日,《人民日报》刊登了李一氓的署名文章《论古籍和古籍整理》,文中提出:“对于少数民族语言古籍,自亦为中国古籍,如藏、蒙古、回鹘、西夏、契丹等文,都应加以整理。”“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由国家提出整理少数民族古籍。”吴肃民说。
1982年,教育部高教一司副司长纪啸风等两次到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听取各族专家学者对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意见,提出“救书、救人、救学科”的原则。随后3月22日,教育部的《教育通讯》 发表了题为“少数民族古籍亟待搜集整理”的文章。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民委主任杨静仁作了批示,国家民委于4月2日转发了这一文章。
1982年5月,中央民族学院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这是全国最先成立的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专门机构。
1983年6月5日至11日,第一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与会者围绕少数民族古籍范围的界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根据“古籍”的字面含义认为,“少数民族古籍”即有文字记载的少数民族书籍。但中央民族大学的张公瑾、吴肃民认为,少数民族古籍的定义是广泛的,它不仅指那些有文字记录的出版物或非出版物,还应包括至今流传在民间的口碑文献(主要指那些含有民族历史折影的神话、英雄史诗或创世纪等)。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社会、地理和历史条件的不同,各民族历史进程各不相同,文化发展也不平衡。有的民族虽有悠久的历史,却因无文字记载,它的历史和文化全靠口碑一代代往下传。新中国成立前,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只有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等共21个少数民族有文字,还有34个民族没有文字,如果按汉文‘古籍’词义要求,这34个民族会因为没有古籍而将被拒之门外。”吴肃民说。
“其实汉族古籍早期也是含有口碑文献的,例如《诗经》、《山海经》都是先在民间口头流传,后人整理成书的,我们不能因为汉字问世早、口碑文献早已记录成册,便不顾各民族历史发展的差异,而将少数民族的口碑文献从少数民族古籍范畴中排出。”张公瑾说。
经过讨论决定,1984年,国务院转发了《国家民委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该文件对少数民族古籍作了详细的界定:少数民族古籍,包括有文字类和无文字类。其时间范畴与汉文古籍一样以1911年为下限,但“因族而异”,部分可延伸到1949年。
1984年7月,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1989年改为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指导”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少数民族古籍的机构设置,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正式启动。
摸清家底,制定规划,统一协作
“少数民族古籍与汉文古籍相比,具有很多特点。”李冬生说,如主要散藏在民间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但有文献资料,还有大量口传资料;涉及的民族成分多;有的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这些独特性为保护、搜集、整理、出版少数民族古籍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散藏在全国的彝族古籍有1万多种;藏文古籍有1万多种;蒙古文古籍文献有1500多种;满文古籍文献仅档案一项就有150万件以上(不含寺院和馆藏的古籍);其他民族如维吾尔、回、苗、白、瑶、傣族等,也有很多价值高的古籍文献。
1986年6月,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规划会议在沈阳召开。会上,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共提出古籍整理项目1246项。这些项目分属31个民族,内容涉及历史、政治、经济、哲学、语言文字、文学、宗教、天文、医药、档案等方面。最后,会议通过了《1986年—1990年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此后,“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等连续几个5年出版规划保证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并呈现分阶段、有计划、稳步前进的发展态势。
“文革”期间,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许多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惨遭迫害。1983年11月,时任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主任的李鸿范赴昆明出席滇川黔桂四省区彝文古籍协作会议。他指出:“过去我们视毕摩为巫师,视其所主持的占卜、祈福等彝族传统祭祀活动为巫术。一些毕摩出于某种顾虑,临终前要求家人将其收藏的彝文古籍统统烧掉,使这些本该为传承彝族文化所用的珍贵遗产沦为殉葬品。从表面看,毕摩的祈祷仪式有神秘之处,但他们所传承的却都是彝族的哲学、历史、地理和文化等等——他们不是巫师,而是彝族知识分子,是彝族传统文化的载体和媒体。”
为了培养更多年轻的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人员,1986年,中央民族学院举办了“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专业大专培训班”,来自17个省、市、自治区的学员100人参加了学习。两年后,他们回到原籍,大多成了当地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骨干。“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民委委托中央民族大学举办少数民族古籍培训班,并设立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专业本科班、研究生班,积极调动离退休人员、老专家学者的积极性,少数民族古籍的专业人才和兼职人才发展到近3000人。”李冬生说。
由于很多民族是跨省份的,因此在古籍整理过程中,跨省协作也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全国已建立起蒙古族、藏族、彝族、回族(南方片和北方片)、满族、壮族、朝鲜族、白族、瑶族、侗族、苗族、土家族、畲族等14个少数民族古籍协作小组,形成了一省牵头,有关省区在项目上统筹安排、共同运作、整合资源的运作方式。
通过对少数民族古籍的全面普查,摸清家底,30年来,少数民族古籍工作者抢救、保护了一大批濒临消亡的少数民族古籍,并对一些因年深日久纸质脆变、虫蚀蠹蛀的少数民族古籍进行了保存技术处理。从结绳记事、说唱口碑到碑铭、石刻,从贝叶经文、竹木简策、丝帛素书到活页函本;从契丹文、女真文、吐蕃文、西夏文到我国现行的各民族文字古籍,品种繁多,包罗万象。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抢救、整理散藏在民间的少数民族古籍约百万种(部、件、册)(不含馆藏及寺院藏书),其中包括许多珍贵的孤本、珍本和善本。
在整理、研究少数民族古籍的过程中,少数民族古籍工作者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择优整理出版了5000余种精品少数民族古籍。数百种少数民族古籍获得了高级别的图书奖项,如四川省出版的《显密文库》、《德格印经院藏传木刻版画集》等荣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内蒙古出版的《四部医典》获得国家卫生部科技成果奖二等奖等。
《总目提要》的编纂使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进入新阶段
“1996年5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在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李冬生说。在这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原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讲了话,确立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我们启动了《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项目。”《总目提要》主编张公瑾说,“都说中国少数民族数量众多,少数民族古籍丰富,可是究竟少数民族古籍的数量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决定编纂《总目提要》。”
据悉,《总目提要》将收录我国55个少数民族以及古代民族文字的现存全部古籍目录和内容的提要,是对20年来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取得成果的一次全面汇总。全套书目共60余卷,约110册,共收书目30余万条,每册收书目约3000条。“这一项目的完成,将把我国各少数民族落之于笔墨、传之于口头的各种古籍文献一一清点入册,为中华民族留下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填补我国文化史上的一项空白。”李冬生说。
2003年11月,《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纳西族卷》首发式在京举行。“纳西族卷的迅速出版,与丽江东巴文化研究所20年来对东巴经坚持不懈地研究是分不开的。”《纳西族卷》的主编郭大烈说。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丽江就成立了东巴文化研究所,完成了《纳西东巴古籍译注全集》100卷的出版工作。“有了这个译注全集,我们的提要编纂工作进展十分顺利。”
随后,《白族卷》、《东乡族/裕固族/保安族卷》、《土族/撒拉族卷》、《锡伯族卷》陆续出版。《哈尼族卷》、《达斡尔族卷》、《回族卷》(铭刻类)、《柯尔克孜族卷》经专家审定已交付出版社;《羌族卷》、《鄂温克族卷》正由《总目提要》编委会进行最后审定;还有近10个民族卷的初稿已完成,正由各卷编委会审核;其余各民族卷的工作均在有序进行中。
200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决定》中,首次明确提出要把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和出版工作作为弘扬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为重点文化项目。“这是建国以来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整理工作第一次列入国家的5年发展规划。”李冬生说。
“今后的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将在《总目提要》的基础上,对一些少数民族的优秀典籍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这些典籍的使用价值。”尽管年事已高,张公瑾却依然信心百倍,“这将是一项更长期而且更艰巨的任务。”
(本版图片由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提供)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8年7月15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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