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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千里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摘 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社区自己创建和管理的社区中心和协会能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编制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加入“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保加利亚为个案,围绕“社区文化中心”(Chitalishte)这一由来已久的在地化民间文化传承机制,分析其在当下发挥自身“独立”“自我管理”和“志愿主义”的特征与优势;进而讨论这类中心在非遗清单编制中坚持以社区成员为主体的参与原则,而这正体现了2003年公约的宗旨。从长远看,维系相似的文化传承与保护机制的关键在于如何有效整合当地社区的各类资源,并留住和吸引青壮年人口。
关键词:保加利亚社区文化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编制;社区参与;社区中心
作者简介:马千里,法学博士(民俗学专业),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
作为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文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2条将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清单并定期更新规定为《公约》缔约国必须履行的首要义务[1]。与此同时,《公约》第15条又强调了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参与(为表述简洁,下文用“社区参与”代替)在非遗保护中的重要意义,即“缔约国在开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时,应努力确保创造、延续和传承这种遗产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2]。事实上,社区参与作为《公约》精神的集中体现,在近年来教科文组织与非遗保护有关的一系列会议上得到了反复强调,其实现途径在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中得到了进一步说明。《操作指南》第4章第108段指出:“在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帮助广大公众了解这些遗产对社区的重要性方面,社区自己创建和管理的社区中心和协会可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3]由此可见,非遗清单编制是非遗保护的一项基本措施,社区参与是开展包括非遗清单编制在内的一系列非遗保护活动的必要条件,社区中心和协会发挥作用则是教科文组织提倡的一种社区参与的基本方式。
2009年,教科文组织发布工具包文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与清单编制》[4],其中将保加利亚社区文化中心列为社区中心参与非遗清单编制的示范案例。事实上,非遗清单编制在世界范围内有着很大的多样性。由于历史传统、非遗存续现状和社会治理方式等因素的不同,各《公约》缔约国的这一机制也各有特点,一些较好地体现了《公约》宗旨和精神的国家的非遗清单编制经验则得到了教科文组织的推荐。在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力图增进与沿线各国人民的人文交流和文明互鉴的背景下,对其他沿线国家的非遗保护,特别是非遗清单编制策略方面的有益经验进行介绍与研究,能够为改进我国的非遗名录制度提供若干思路。
作为一种具有悠久历史和鲜明的本国特色,承载着教育、文化和艺术等多方面功能的公共机构,保加利亚社区文化中心广泛分布在全国每个区级行政单位(全国共28个大区),是非遗持有者参与非遗确认和非遗档案保管的中介组织,体现着非遗持有者的利益。在履行《公约》规定的非遗清单编制的义务时,保加利亚将社区文化中心这一本国传统文化实践的传承机制很好地发掘和利用起来,体现出《公约》提倡的社区参与的理念和《操作指南》所倡导的“社区中心和协会、博物馆、档案馆及其他类似实体”在提高对非遗的认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一精神,因而得到教科文组织的认可和宣传。
一、社区文化中心的发展历程
“社区文化中心”(chitalishte)在保加利亚语中称为Читалище,意为“阅览室”,词根Чита意为“阅读”。1856年,斯维希托夫镇(Svishtov)的当地名流建立起了保加利亚第一个社区文化中心[5]。19世纪60和70年代,社区文化中心在保加利亚的很多城镇大量出现。在1878年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独立出来以前,保加利亚社区文化中心在很大程度上承担起发展保加利亚民族社区的文化教育,增强民族存在感的责任。自诞生以来,社区文化中心的活动始终集中在教育和文化领域,并且常常与保加利亚19世纪下半叶的民族文化复兴联系起来[6]。社区成员集体为中心购置图书,或者由地方精英负责购买全部的图书。图书被放置在专门的建筑里供自学者使用,而这些专门的阅览室也通常由名人出资修建[7][8]。教育是社区文化中心在初期的主要职能。社区成员都能免费使用课本、其他书籍和杂志,并在中心的图书室、阅览室和讨论室里学习。中心还为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境外的保加利亚族年轻人提供受教育的机会[9]。根据其设计理念,中心不仅仅发挥着阅读室的作用,还具备教育、慈善、图书馆、剧院和经济活动等功能。在中心,社区成员们不受经济和社会地位的限制,有权就当地乃至更远地区的现实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因而中心也发挥着类似公民论坛或俱乐部的作用。此外,社区文化中心还征集和研究民俗资料,并将其用于建设社区民族志博物馆,体现出保加利亚的社区机构对地方文化和民间艺术的价值具有较高的认识水平[10]。通过捍卫本地区和本民族的传统价值,社区文化中心成功地树立起自身的威望与合法性,逐渐囊括了当地社区几乎全部的社会和文化生活,使得社区能够维持与其他社区乃至整个外部世界的联系[11]。
1878年独立后,保加利亚开始建立主管教育、文化和艺术的国家专业行政机构,但社区文化中心并没有失去其地位和价值,依然在至今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承担着世代传承传统文化和艺术的职责。在1878年至1927年期间,社区文化中心作为社会机构得到了保加利亚政府的资助,但一直保持其独立地位。由于得到国家的资助,很多社区文化中心的场地从普通的房屋搬到了专门设计建造的带有表演大厅的建筑中[12]。每个社区文化中心的管理和运作规则完全由自身的积极活动分子决定。在性质和地位上,中心属于完全自治的居民社团组织。1927年,保加利亚通过了《社区文化中心法》,社区文化中心又获得了法律地位[13]。
1944年,保加利亚游击队推翻君主统治,成立祖国阵线政府。1946年,保加利亚成立了人民共和国。相比于以前的王国时期,社区文化中心在1944至1989年期间在结构和职能上都发生了实质性转变,成为完全依附于国家的机构[14]。在国家的资助下,社区文化中心从1944年的3691家增长到1995年的4225家,并且这种国家资助社区文化中心的理念还在前苏联得到传播,促进了“文化之家”(dom kulturyi)的形成[15]。关于这一时期的社区文化中心大致有两种观点,新自由主义者们常常将社区文化中心笼统地视为“国家集权控制”的工具,而保加利亚学者娜德日达·迪米特洛娃·萨沃娃(Nadezhda Dimitrova Savova)经过观察后得出的观点是“社区文化中心更多地体现出一种在地化的文化政策,并可能是文化政策分权化的案例”。她从中观察到的是某种去专业化的趋势,认为中心提倡和鼓励爱好者们发挥创造力,避免了某些文化政策只注重上层的专业艺术,与社会民生毫不相干,常被民众视为精英主义的趋向。根据萨沃娃的观点,尽管中心的大部分活动是被安排进行的,需要接受审查并符合“民俗化”宣传,但其活动依然有一定自主的空间,例如上演讽刺剧和狂欢节假面哑剧(kukeri)。社区文化中心通过地方知识的生产对社区成员赋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通过积累社区自身的社会和文化资本来抵消精英主义的话语霸权[16]。
1990年,保加利亚开始实行多党制,并更名为保加利亚共和国。国家取消了对社区文化中心的全额资助,导致大约一千所中心关闭[17]。根据1996年的法律,所有社区文化中心都具有非政府组织的合法地位,都被定义为传统的、自主管理的非盈利且具有合法地位的文化和教育协会,并且在选择其活动类型时具有相当的独立性。目前,来自国家的资金支持只能保障每个社区文化中心一到两个常设职位(一名图书馆员和一名秘书)的工资支出,不过中心可以申请特定的国家项目和基金,以及国际组织的基金[18]。
尽管数量有所减少,社区文化中心还是在包括偏远和欠发达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建立起工作网,同时运用新技术在城乡组织文化生活,继续发挥捍卫传统文化价值的核心作用[19]。当下的社区文化中心有三大主要功能,即:(1)公共图书馆;(2)当地演艺团体(声乐、器乐和戏剧)、业余艺术家和手工艺者进行实践、学习和教学的工作坊场所(大部分社区文化中心都有专业演出大厅);(3)地方传统(包括有形和无形遗产)方面的文献查询、存档和展示中心。在城市,社区文化中心还开始提供与保加利亚传统文化不同的新的文艺种类的培训,如拳击、拉丁舞、古典芭蕾和现代芭蕾、流行歌曲演唱乃至外语[20]。娜德日达·萨沃娃认为,保加利亚是目前世界上少有的几个(可能与古巴最接近)依然拥有涵盖全国所有规模居民点的国家资助的社区文化中心网络的国家,而不仅限于拥有公共图书馆系统。这种以“独立”“自我管理”和“志愿主义”为基本特征的在地化网络结构为理解以在地化和去专业化为特征,集中关注地方、爱好者和日常创作的文化政策提供了鲜活的案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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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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