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根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新谷开镰,喜获丰收,拉祜人的祭祀活动更为隆重。人们要杀牲口,做新米饭、祭神、祭祖、祭耕牛、农具。西双版纳勐海县巴卡囡、贺开等村寨的拉祜族举行一种别开生面的“叫谷魂”仪式。收谷时,人们放一只鸡在地边叫“谷魂”(拉祜语称“甲哈夸”)。人们用鸡爪将秕谷抓入一个先准备好的口袋中,然后背起口袋,沿途撒谷归家,边走边撒,边念咒语。回到家后,杀鸡献神占卦,看是否吉利。如不吉利,则重新叫“谷魂”,直到占卦吉利为止。然后,人们将一只鸡脚和米谷数粒放入小布口袋中,将布袋悬挂在仓库里,认为这样谷子可以不遭猪鸡老鼠损耗,谷子可以耐吃经用,来年会获得更大丰收。孟连等地区的拉祜族也有另一番情趣的“叫谷魂”仪式和祭词。
以上可以看出,宗教文化的确渗透于拉祜族社会生产活动的一切领域。一方面,宗教使拉祜人获得征服自然,求取生存的心理支撑和勇气,从而使宗教活动本身成为社会生产活动的内容;另一方面,宗教又使人们的思维禁锢在神的桎梏之中,使生产力水平维持在低层次上。如果说,在早期生产活动中,宗教可以产生推动拉祜先民获取生活资料的“动力”;那么就现实来讲,它在拉祜人的生产活动中,更多地表现为阻力。这是认识拉祜族宗教文化与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点。
二、拉祜族宗教法仗与政治权仗的统一
人类自从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宗教与政治就如形影相随,不可分离。二者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其关系错综复杂。这一点,从拉祜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在拉祜族社会中,宗教文化不仅仅表现在人们的信仰上,而且体现出其特有的政治功能。即便在游猎游耕的原始生产方式条件下,宗教组织的功能和神职人员的权力也不仅仅局限于宗教活动领域,而是极大程度地左右着社会政治生活。在许多拉祜族地区,原始宗教的神职人员摩巴往往既是宗教领袖,又是行政长官;既主持一切祭祀活动,又领导社会生产、生活及对外交往。因为在拉祜先民看来,摩巴是沟通至高无上神灵与人间社会关系的桥梁。他能上传神旨,下达民意;能占卦吉凶,除病消灾;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必须按他的要求进行。从表面上看,他在传达神的旨意,执行神的命令。事实上,在并非有神灵的现实生活中,他就是主宰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神灵”。虽然在拉祜族早期社会,阶级分化不甚明显,宗教的政治统治功能尚不突出,但是,它已显露出政教合一功能的趋势。社会愈发展,阶级分化愈明显,这种趋势愈突出。拉祜族早期实行过的“鬼主”制度,被认为是一种原始的政教合一制度。但这种制度更多地表现为宗教职能与社会生活的行政管理职能的结合,阶级统治的色彩不太浓厚。
作为阶级社会产物的外来宗教的传入,拉祜族地区宗教与政治的联系日趋紧密,宗教法仗与政治权仗的结合日趋完善。佛教传入拉祜族地区后,通过对原有传统宗教的改造,不仅掌握了绝对的宗教大权,而且也获得政治上的领导权。在一些拉祜族地区,佛堂的堂主既是教主,又是村寨的行政长官“卡些”。如澜沧勐糯甲不太爷利用佛教获得该地区政治上的领导权,他与澜沧南栅地区的喜太爷,大山的阿香佛主等共同领导拉祜族的宗教事务和政治事务。信奉佛教的拉祜族地区,最典型的政教合一统治模式,是拉祜族政治宗教首领三佛祖创立的。清朝同治十二年,三佛祖带领部分拉祜族和汉族群众进入西盟地区,以武力和宗教相结合的手段,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统治。三佛祖将西盟划分为四个角马(行政区划),委派宗教人员进行宗教和行政管理。在整个佛教传播过程中,拉祜族地区形成若干政教合一的统治中心,其中著名的有东主佛、西盟佛、坝卡佛、王佛爷、佛爷,称“五佛”中心。各大佛堂的堂主由领主土司充任。各佛房的管佛人既是教主又是寨子的“芦长”“卡些”行政首领。另外,在十八——十九世纪拉祜族人民反抗清王朝和傣族反动土司的武装起义中,佛房成为策动起义的中心,佛教首领成为指挥起义队伍的军事领导人,如铜金和尚领导参加了清嘉庆四年的拉祜族等反清起义。这些都说明了拉祜族地区政教合一所产生的作用。
基督教和天主教一传入拉祜族地区,就是以政教合一的形式出现的。自从美国传教士永伟里开始在拉祜族地区传教以来,历经其子永文生,先后建立教堂百余所,分布澜沧县文东、糯福、东回、酒井和临沧地区的双江、耿马等地,入教人数达三万多人。永氏父子传教的目的,是为帝国主义侵略我国服务的,所以其整个传教活动,充满着政治目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自然不会仅仅满足于获得宗教领导权,而是更谋图掌握政治主导权。他们自称上帝派来的人,管理教区的一切事务。他们俨然以独立王国的君主自居,操纵着教区的宗教、行政、经济、教育及社会生产的一切活动,中国政府一概不得过问。既便在传教中,其内容也充满了政治色彩,他们向教民灌输崇美亲英思想,挑拨民族关系,进行阴谋分裂我国的活动。而信教的拉祜族群众则站在中华民族团结、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立场上,同他们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同样反映出鲜明的政治主张。在基督教传播地区,拉祜族村寨也实行政教合一的管理模式。如澜沧糯福地区每一个村寨设一个教堂,由教会委派撒腊、波管,他们既是村寨教堂的教主,又是村寨的头人,主管全寨的宗教事务和行政事务。信奉天主教的拉祜族地区,情况与上述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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