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文化教育名站
  • 中国时尚文化网
  • 中国时尚休闲网
  • 幸福教育网
  • 幸福智库
  • 家长学院
  • 关于我们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传播中华文化 用文化为休闲产业赋能

栏目导航
  • 关于我们
  • 动态
    • 旅游民俗文化动态
    • 社会热点新闻
  • 民俗
    • 中国民俗史话
    • 中华民俗礼仪
    • 中国民俗趣谈
    • 中华姓氏文化
    • 中国民俗信仰
    • 中国民俗禁忌
    • 中外婚俗文化
    • 中国民俗研究
    • 中国民俗时尚
    • 中国传统服饰
    • 中华民居
    • 中华文脉
  • 休闲
    • 中国古代休闲文化
    • 文化休闲产业研究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政策法律法规
    • 国外民俗趣谈
    • 旅游出行知识
    • 时尚休闲文化
    • 国际交流
  • 节日
    • 中国传统节日
    • 国外传统节日
  • 生肖
    • 中国生肖文化
    • 星座文化
  • 饮食
    • 中国饮食文化
    • 国外饮食文化
  • 工艺
    • 刺绣
    • 年画
    • 风筝
    • 漆器
    • 泥人
    • 绸伞
    • 灯笼
    • 草编
    • 扎染
    • 皮影
    • 木雕
    • 紫砂壶
    • 中国结
    • 提线木偶
    • 剪纸艺术
  • 故事
    • 中国民间故事
    • 外国民间故事
  • 神秘
    • 中国周易文化
    • 中国风水文化
    • 中国宗教文化
    • 苗族巫蛊文化
    • 国外神秘文化
    • 中国性文化
  • 百科
    • 现代家庭教育知识
    • 校园文化建设知识
    • 学习力教育知识
    • 教育名家
    • 艺术百科
    • 生活百科
    • 教育百科
    • 其他百科
  • 动态
    • 旅游民俗文化动态
    • 社会热点新闻
    • 返回首页
  • 民俗
    • 中国民俗史话
    • 中华民俗礼仪
    • 中国民俗趣谈
    • 中华姓氏文化
    • 中国民俗信仰
    • 中国民俗禁忌
    • 中外婚俗文化
    • 中国民俗研究
    • 中国民俗时尚
    • 中国传统服饰
    • 中华民居
    • 中华文脉
  • 休闲
    • 中国古代休闲文化
    • 文化休闲产业研究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政策法律法规
    • 国外民俗趣谈
    • 旅游出行知识
    • 时尚休闲文化
    • 国际交流
  • 节日
    • 中国传统节日
    • 国外传统节日
  • 生肖
    • 中国生肖文化
    • 星座文化
  • 饮食
    • 中国饮食文化
    • 国外饮食文化
  • 工艺
    • 刺绣
    • 年画
    • 风筝
    • 漆器
    • 泥人
    • 绸伞
    • 灯笼
    • 草编
    • 扎染
    • 皮影
    • 木雕
    • 紫砂壶
    • 中国结
    • 提线木偶
    • 剪纸艺术
  • 故事
    • 中国民间故事
    • 外国民间故事
  • 神秘
    • 中国周易文化
    • 中国风水文化
    • 中国宗教文化
    • 苗族巫蛊文化
    • 国外神秘文化
    • 中国性文化
  • 百科
    • 现代家庭教育知识
    • 校园文化建设知识
    • 学习力教育知识
    • 教育名家
    • 艺术百科
    • 生活百科
    • 教育百科
    • 其他百科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当前位置:首页 > 休闲文化 > 非物质文化遗产

[黄涛]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


作者:黄涛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二、“政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说法的来源与依据

  关于“政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的说法,权威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提出,但确为很多人认同。归纳其来源与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事理层面。如上所述,有种观点认为政府有权有钱有责任,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进行非遗保护,只有政府才能承担保护主体的重任,民众无力担当,学界也心有余而力不足。第二,事实层面。一般认为,近年来自中国启动非遗保护工程以来,政府确实在其中担当了保护主体的角色。如果这确为既成事实,那么据此产生政府为保护主体的说法也是水到渠成。第三,政策层面。已有权威文件里的表述倾向于“政府是非遗保护主体”的说法。关于这一问题上的事理或学理层面,我们在后文详加讨论。第二个和第三个层面其实是大体一致的,即政府行为是按着政府文件来进行的;各地政府行为有大体上的一致性,也有具体操作上的差异性,我们可以根据自己见闻而做出某些判断,但毕竟没有进行较全面的调查统计,无法确定地说各地政府是否已担当了保护主体的角色;所以我们在这里重点分析已有权威文件里的有关阐述和规定。

  迄今为止对中国非遗保护影响最大的权威文件应首选以下三个: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11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3条对“保护”的含义或任务做了阐释:“‘保护’(safegarding)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protection)、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2) 这里所列出的各项保护任务都是非遗传承人之外的政府部门及相关社会力量所作的事情,其中提到了“承传”(公约使用的英文词是transmission),也就是传承,本来一般是文化持有者、非遗传承人的事情,但公约紧接着解释说“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点明这里所说的“承传”也还是政府部门等传承人之外的社会力量而非民众的事情。那么由此可见,被我们当作非遗保护最权威文件的《公约》确是把非遗保护当作是政府部门的事情。这也可能是由于这份公约就是由各国政府来签署的,其中条款内容也应该主要是政府要做的事情。朱兵则明确指出:”《公约》所规定的‘保护’的性质就是行政保护。”【9】

  但在《公约》的其他地方,也表现出《公约》对非遗传承人的特别关注、对非遗传承人参与保护的特别重视。《公约》前言中说到:“承认各群体,尤其是土著群体,各团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保护、保养和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作出贡献。”《公约》第15 条是:“群体、团体和个人的参与。缔约国在开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时,应努力确保创造、保养和承传这种遗产的群体、团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 其实,这一条款已经清楚地说明,非遗持有者即“创造、保养和承传这种遗产的群体、团体,有时是个人”也应是非遗保护的管理者。条款用了“最大限度”这一说法,表示民众参与特别重要。“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说明民众与政府都是非遗保护的管理者。但是,也许是在制定这些文件时对于民众参与管理没有规定得很具体,没做更为充分的强调,导致了各国的非遗保护都程度不同地存在民众参与太少的问题,事实上形成了政府是非遗保护主体的局面,出现了较多弊端。从这两处文字可以看出,当初参与制定《公约》的专家们也认识到了文化持有者在非遗保护中的重要性。但是从整个公约内容来看,《公约》认为保护主要是政府部门做的事情,文化持有者虽然重要,但是他们对于非遗保护的参与只是努力争取的,不是必须的。《公约》的主要精神,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但是确实体现了非遗保护“政府主导”的原则。上述分析可以简要归纳为:《公约》虽然注意到文化持有者在非遗保护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但是对此重视不够,还没有重视到把这方面内容落实为具体规定并写入《公约》条款的程度。纵观《公约》的各条款,没有规定怎样确保文化持有者“最大限度的参与”,怎样“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这就容易使重视文化持有者作用的两处文字成为空话。事实上,各缔约国按着这一公约展开的非遗保护工作也确实出现了重大偏颇,那就是非遗保护主要成了政府部门、专家等外部力量的事情,而文化持有者基本上成为局外人,甚至是非遗保护的抵触者,这给非遗保护的成效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有鉴于此,后来相关方面越来越重视“社区参与”(participation of communities)的问题。根据《公约》第15条,2007年9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东京会议)等多次会议反复讨论了“社区参与”,并呼吁各缔约国在非遗保护工作中高度重视这一问题。【10】

  再看看我国非遗保护权威文件中对相关问题的表述。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是较早的最具影响力的权威文件,提出非遗保护的工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其中“政府主导”原则对后来的非遗保护工作有根本影响。该文件接着解释了政府主导的具体做法:“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由文化部牵头,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行政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这些规定应用于非遗保护的工作层面是较为妥当和行之有效的,但不宜用于非遗保护的所有环节。按着政府主导的原则和该文件的具体部署,非遗保护工作由上至下地开展起来,声势、成效很大,但也存在着行政化太强、政府管控过多的弊端,特别是在非遗展演、传承方面。由于“政府主导”原则的适用范围被无限扩大,在很多情况下非遗的保养传承层面也由政府主导,比如民俗展演的时间、地点、程式、内容等按着官员的意愿和官方活动的方便来确定,而不是按着民间传统和民众意愿来搞,就会使非遗传承的本真性严重缺失。政府主导原则和按着这一原则开展的非遗保护模式是“政府是非遗保护主体”的主要来源和依据。

  如果将政府主导原则与“以政府为保护主体”说法相比较,可以看出,以政府为保护主体比以政府为主导其实更进一步强调政府在非遗保护中的主要作用,也更加忽略民众的作用。

  关于非遗保护的另一权威文件是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规将非遗保护工作分为两类,一类是保存工作,一类是保护工作,具体阐述见第三条:“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这里的主语是“国家”,是两种保护工作的承担者和实施者。特别是“传承”这种主要属于文化持有者和非遗传承人的事情,也表述为政府采取措施来做,而不是表述为采取鼓励民众传承的措施,究其原因,还是由于过多强调政府在非遗保护中的作用,对非遗传承人的作用重视不够。纵观非遗法的各项条款,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规定可谓具体、细致,但主要是面向有关政府部门的,特别是其中多处提到的“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和相关文化行政部门。当然,这也许是因为该法规就是主要针对政府部门的行政保护而制定的,其缘由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接近。但即便如此,将该法规用于指导和规范非遗保护的全面工作,还是容易导致政府部门管控过多、非遗保护过于行政化的偏误。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本文责编:CFNEditor】



 2/8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上一篇: [乌丙安]民俗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文化修复与维护

下一篇: [梁保尔 马波]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研究


  标签:

民间文献 民俗文化 民俗研究  民俗文化  民俗研究  民间文化传统  国际交流  民间故事  民间文献  中华文脉  中国  传说  故事  族群文化  族群文化传承  美国  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孩子  传承人  彝族  神话故事  漾濞  聊斋志异 


 【相关文章】

    [向云驹]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层级及其呈现

    [郭平 张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2021年度报告

    [胡玉福]非遗扶贫中受益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黄永林]关于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制度的探索

    [毛巧晖]记录与保管: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赜

    [王琴]个性、灵感和体验:中国民族博物馆“家庭模式”的个人叙事研究

    [巴莫曲布嫫]全方位映射新时代中国文化政策转型的路线图

    [马盛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王晨阳]非遗成都论坛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王晨阳]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最新内容

  • [向云驹]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非
  • [郭平 张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
  • [胡玉福]非遗扶贫中受益机制的建立
  • [黄永林]关于建立“非遗”代表性传
  • [毛巧晖]记录与保管:民间文学类非物
  • [王琴]个性、灵感和体验:中国民族博
  • [巴莫曲布嫫]全方位映射新时代中国
  • [马盛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要
  • [王晨阳]非遗成都论坛丨中国非物质
  • [王晨阳]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
  • 推荐内容

  • 与时间赛跑 莫让“人去艺绝”
  • 古徽州制墨技艺传承人:古法制墨需要
  • 百年“纳顿”谁来传承
  • 人走艺绝 浙江非遗抢救记录进入读
  • 回归生活,才算存活——非遗传承人的
  • 温浩东:保留好彝族传统服饰的“火种
  • 记录中国非遗人的坚守与荣光——20
  • 新生代非遗传承人的“刻版”生活
  • “东郎”陈兴华:苗族史诗“亚鲁王”
  • [张兆林]聊城木版年画生产传承中的
  • 热点内容

  • [岳永逸]本真、活态与非遗的馆舍化
  • [向云驹]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非
  • [杨利慧]遗产旅游语境中的神话主义
  • [刘锡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
  • [张巧运]浴“难”重生:一个羌族村寨
  • [刘锡诚]对民间文学类非遗数字化采
  • [乌丙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和认
  • [代表作]维吾尔木卡姆
  • [林继富]20世纪中国民间故事传承人
  • [刘锡诚]“非遗时代”的民间文学及
  • 猜你喜欢

  • [陈岗龙]科尔沁草原上的乌力格尔艺
  • “就是想把民族的东西传承下去”
  • 马背歌王哈扎布
  • 访非遗传承人·雕漆马宁
  • [安德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俗学
  • 阿诗玛:流淌在血液的歌
  • [纪明明]文化产业视角下我国音乐类
  • [马知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田野
  • [钱永平]论非遗生产性保护与包容性
  • 我国著名格斯尔奇吕日甫大师逝世
  • 友情链接

    中华书画网  珍珠文化网  刺绣文化网  杭州休闲娱乐网  企业培训网  学习力教育中心  学习力训练中心  中小学教育网  温泉旅游度假网  千岛湖旅游风光  旅游风景名胜网  城市品牌建设网  高考作文训练  学习力教育智库  域名投资知识  意志力教育学院  健康生活网  营销策划网  世界民间故事网  小故事大全网  世界休闲文化网  童话故事网  中小学生作文网  学习力教育专家  小说大全网  休闲娱乐网  思维训练  阅读理解能力培养  家庭教育顶层设计  爱情文化网  玩中学  笑话大王  高效学习方法  科技前沿  地理知识  股票投资知识  思维谷  中华人物谱  高考季  中外历史文化网  中国茶文化网  中小学生作文大全  国际教育观察  白手创业致富网  天赋教育观察  西湖风景文化  电子画册制作  中华武术网  教育趋势研究  科幻选刊  八卦晚报  天赋教育研究  天赋邂逅  中国酒文化网  宝宝成长网  中国民间故事网  世界儿童文学网  宝岛期刊  教育百科  致富经  演讲与口才训练  高考智库  现代家庭教育网  网络营销传播网  中国儿童文学网  中国文学网  成语辞典  国学文化网  中华古诗词网  中华大辞典  世界民俗文化网  健康百科  清风传播  时尚文化  学习力测评  文化艺术传播网  戏曲文化网  茶艺文化网  学习力训练知识  世界营销策划网 
    Copyright © 2022.gfhb.cn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版权所有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传播中华文化 用文化为休闲产业赋能
    首页
    民俗
    休闲
    饮食
    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