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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锡诚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摘要]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上下下都面临着转变理念的问题。过往我们固守的文化理念过于狭窄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件中的许多项目,过去都不在文化工作的视野之内。地方上出现的重申报、轻保护、形象工程、开发性保护等弊端,盖源自偏狭的文化理念。重表演艺术、轻民间知识等倾向依然存在。传统的手工技艺已得到初步重视,但是生产还是传统文化的两难问题,日益突出地摆在我们的面前。如何理解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至今依然噤若寒蝉,是需要专门讨论的问题。非遗价值判断的标准,应看该文化是否与彼时彼地的社会需要和人类自身需要相适应。
[关键词]转变;文化理念;再思考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5558(2009)-0108-07
昨天刚来到上海,就接到“论坛”主席、市文广局刘建副书记的邀请,要我来会上进行交流。世博会的概念很大,对我来说,需要好好学习、思考和理解,虽然匆匆地观摩了规模宏大的上海民博展览,也有些感想,但没有认真的准备,谈不上有成熟的意见。下面在本届民博会“主题论坛”的“民博―世博”――“中国元素”的框架下,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转变理念问题,谈一点个人的思考,完全是探索性的,就教于朋友们,欢迎批评指正。
过于狭窄的文化理念
2010年将要举办的“上海世博会”,是全国人民瞩目的一件大事。从“民博会”到“世博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中国元素和角色,因为一个民族、一个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最能够体现其文化精神,展示其整体的、综合的文化性质和文化传统。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展到今天,我认为,摆在政府和学者面前的一个重要的、无法回避的问题,是转变理念的问题。
我们国家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政府先接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理念,然后学者们才跟进的。对民间文化的保护、收集、记录、登记、立档,建国以来我们做过很多的工作,是有丰硕成果,也有历史经验的。但也要看到,长期以来我们所遵循的文化理念是非常狭窄的,甚至多少陷入了误区。国家文化行政主管机关的任务,实际上主要是专业艺术的管理,以创新为基本的出发点,而传统文化、特别是下层民间文化的收集、继承基本上没有进入政府工作的视野。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并公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4年4月8日我国政府(文化部和财政部11号通知)启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 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第一次在我国政府的文件中采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新的术语,用以取代过去惯用的“民族民间文化”;于是,一个新的术语和新的理念――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进入了我们的政治生活和寻常百姓中。从“民族民间文化”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对各级政府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是对学者和寻常百姓来说,都面临着一个转变文化理念的问题。
《公约》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中包括下列5项:第一项,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第二项,表演艺术;第三项,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第四项,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第五项,传统手工艺。
以上五项构成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这个概念相对照,以往我国的情况大致是,第一项“口头传统”(即我们惯称的“民间文学”)、第三项“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第四项“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第五项“传统手工艺”,都不在主管文化的文化部和各省文化厅(局)的视野之中,因此,是否可以说,政府的文化理念是极其狭窄的,大量本来应属于文化的东西被丢掉,被弃置了。从“政府主导”的角度说,我国是从2004年启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到2004年8月24日人大常委会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到2005年3月26日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无庸讳言,我们是在理论准备严重滞后的情况下,开展这项工作的。几年来,我们取得了足以自豪的成绩,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果展,组织了大型的表演艺术类“非遗”的演出,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刚才刘书记讲到的,这次温总理到日本访问带去的,不是以往通常的专业艺术表现团体的创新文艺节目,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表演艺术”项目,得到了日本朝野的高度评价,也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了中国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和魅力。尽管取得了这样的非凡成绩,但是,似乎也还不能说,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上和保护实践上已经相当到位了,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理论滞后的局面,全民的、特别是各级文化干部的“文化自觉”已经大幅度地得到提升了,已经适应和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正确理念了。学者们和媒体上表达的一些忧虑,如重申报、轻保护,形象工程,开发性破坏等越来越严重的倾向,正是缺乏“文化自觉”、缺乏正确的文化理念和“非遗”理念指导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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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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