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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逍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摘要:本文从文化视角阐析了畲族历史上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边缘化地位,旨在梳理制约畲族经济转型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根源,以期实现畲族文化与经济的互动。
关键词:畲族历史; 边缘化;经济转型;文化与经济互动
[作者简介] 王逍,女,历史学学士硕士、人类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现为浙江师范大学国际学院教授,民俗学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历史人类学和农村社会学,研究专长畲族村落文化经济。
畲族作为我国东南山区的散杂居少数民族,其经济发展总体上仍然滞后于周边的汉族。导致民族间发展差距的因素固然很复杂,但潜藏在经济表象背后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根源尤其不能忽略。本文拟对制约畲族经济发展的历史因素和文化传统作一简要分析。
一.经济变迁中的缓行者
(一)游耕与狩猎长期并存的生计模式
自春秋战国时期,我国中原地区即已进入铁器时代,封建生产方式逐渐形成,随着汉民族如雪球般向四周蔓延,锄耕与畜耕并重的农业生计模式也带到其他汉族农区。然而栖息于大山深处的畲族自隋唐至明末清初依然处于刀耕火种的游耕农业并辅以狩猎经济阶段。
明代谢肇淛曾亲历闽东北畲民“畲人烧草过春分”的壮观情景:“……过湖坪,值畲人纵火焚山,西风甚急,竹木迸爆霹雳。舆者犯烈炎而驰下山,回望十里为灰矣。”[1]在清初顾炎武笔下闽西南的畲族:“随山种插,去瘠就腴,编荻架茅为居。善射猎,以毒药涂弓矢,中兽立毙。”[2]而同在他笔下的广东罗浮山区的畲族情形也大体相差无几:“椎结跣足,随山散处,刀耕火种,采实猎毛,食尽一山即他徙。”[3]清人李调元在《南越笔记》中也详叙了粤东山畲刀耕式的生产方式:“輋人,澄海山中有輋户,男女皆椎跣。持枪弩,岁纳皮张,不供赋。……其人耕无犁锄,率以刀治土,种五谷、曰刀耕。燔林木,使灰入土,土暖而虫蛇死以为肥,曰火耨,是为畲蛮之类。”[4]而同时代吴震方笔下广东潮州西北山区的畲族亦是善猎和刀耕火种:“潮之西北山中有畲户者,男女椎髻箕踞,跣足而行。依山而处,出常挟弓矢,以射猎为生。矢傅毒药,中兽无不立毙。……刀耕火种,不供赋也。”[5]
闽西畲民类似的生计模式,在清初长汀文人范绍质的《瑶民纪略》中有更形象的记录:“种山为业,夫妇皆作……粪田以火土,草木黄落,烈山泽雨瀑灰浏田,遂肥饶播种,布谷不芸籽而活,精射猎,以药注弩矢,着禽兽立毙,供宾客,悉山雉野鹿狐兔鼠蚓为敬。豺豹虎兕间经其境,群相喜谓野菜,操弩矢往,不逾时,手拽以归。”[6]对此,长汀杨濬以诗相和:“姜薯芋豆种山椒,叉木诛茅各打寮;夜半风声呼野菜,强攻毒矢竟相邀。”[7]而同时代永定人巫宜耀则在《三瑶曲》中以浪漫的笔调诗化着闽西畲民恬淡的刀耕生活、高超的狩猎技艺以及畲民雪夜集体狩猎的情状:“青山何地不为家,无数棱禾夹道斜,更问一年鲑菜美,斑衣竹笋紫姜牙。……生平射猎善神奇,饱寝雄狐大兕皮,夜半酸寒闻角处,声声卷地雪风吹。”[8]至于定耕后的浙江景宁畲民亦部分保留了狩猎和游耕遗风:“景邑民居在岩谷,常持鸟枪以角禽兽……而业者鲜矣,为善猎,畲民尤为习者。”[9]“其出而作,男女必偕,皆负耒负薪于清嶂绿野间,倚歌相和。……贫不能存,则亡徙以去。”[10]
(二)生存压力下的民族迁徙与积贫积弱
畲族之所以远离故土、进行了持续近千年的民族迁徙,由一个聚居的民族而插花式分布于汉族地区,又主要导因于其滞后的生产力水平。当原始的刀耕火种的农业经济在无法抵挡住封建的畜耕农业经济时,为了生存只能向密林深山处迁移。
经过长期的迁徙动荡,到明清时期畲族以“迟到者”或“山哈”(山里的客人)的身份,陆续定居于闽、粤、浙、赣、皖、湘、黔等省的广大山区(又主要分布在闽东和浙南)。自然条件较好的平坝地区,大都被汉人所开垦。因此他们只能栖居于半山腰,“所居在丛菁邃谷,或三、四里,或七八里始见一舍,无比屋而居者。” [11]与山脚肥沃的平地或山顶开阔林地相比,畲区相对田地狭小而贫瘠,交通极为不便,其农业生态资源处于劣势,长期的迁徙本来就不利于畲民财富的积聚,资源的劣势更加剧了畲汉之间生活和发展的差距。因而畲族普遍贫困且内部分层极不明显,50年代初期土地改革划分阶级成分时,景宁全县畲族一万多人,三千来户只有三户富农,没有一户地主,而贫雇农占74%,[12]P38-39畲族历史上的积贫积弱可见一斑。
在封建社会土地高度集中于汉族地主的残酷现实面前,处于经济弱势的畲民,只能普遍租种汉族地主山林开垦或佃田耕种。然而,纳毕山租与田租后,余谷竞难以疗饥。例如福建闽西建阳畲民:“所耕田皆汉人业,岁纳租外,得盈余以自给,然未获之先或屡贷于人,则余谷仅足偿逋负,终岁多猥榾柮食地瓜(番薯),惟取给于种山而已。”[13]浙江畲民:“土不与通婚姻,而耕耨佃田咸籍其力。”[14]“每每彼所开垦之地,垦熟即被汉人地主所夺,不敢与较,乃他徙,故峭壁之巅,平常攀越维艰者,畲客皆开辟之,然每每刀耕火耨之所得,未成卒岁,则掘草药,种茯苓以自活。”[15]江西畲民也是“赁田耕种……惟甚愿,田主知其无他,每纳租故纵之不以时收,收或不足,则恐惧,吁祈来年出息偿,至期偿息如数。”[16]总之,尽管“佃田都是盘瓠种,雨过夫妻尽把犁。”却仍然是“编氓苦作谋生计,腊月风寒尚短衫。” 终年“薪担压肩走风雨”却依然“耕不疗讥饥,歉岁仍赈灾,休问官仓陈,麻布单衣着两层。朔风吹,壁寒欲冰,爇来茅草蓬蓬火,促膝团坐温如春”[17]
(三 )番薯丝为主的食物结构
解放前在闽东和浙南的畲民中广泛流传着这样的民谣:“火笼当棉袄、火篾当灯草、辣椒当油炒,番薯丝吃到老。”这是土地改革前畲民困苦生活的真实写照。
番薯自明代万历年间从吕宋传入我国福建后,由于其对土地质量要求低、耐旱、比稻谷产量高,很快在我国山区推广,成为山区农民主要的食粮,越是贫困山区,人们对其依赖性就越大。这一状况延续到50年代初期土革完成之后,有的甚至延续至80年代初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番薯对历史上长期处于经济弱势的畲民来说,更是具有不可或缺的生存意义。它是畲民几百年来为适应生态而首选的粮食作物。甚至番薯的引种与畲族能在明清时期逐渐定居下来,实现从游耕农业到定耕农业的转型具有某种内在的关联。
畲民因租种汉人田,交租后稻谷所剩无几,惟仰赖番薯以活命。例如,前述闽西建阳畲民尽管长年佃耕汉人田地,却只能终年靠食地瓜生存。《福安县志》也记载:“邑土坟衍,绮脉交错。禾黍菽麦之属,盈于原隰。其山田硗确,畲者悉种薯蓣以佐粮食,贫民尤利赖焉”。[18]沈作乾在20年代目睹浙南畲民的饮食结构:“以番薯为正粮,玉蜀黍次之,食米的很少。普通用番薯切丝,掺米炊食叫做‘番薯丝饭’,或用玉蜀黍磨成细粉,加少许食盐,和米炊食,叫作‘包罗糊’。纯粹的米饭,非到宴客时,是难得见面的。”[19]P57 1929年德国学者史图博在景宁敕木山观察畲民:“吃的非常简单。只有富裕的人才吃得起大米饭,所以主食是甘薯(即番薯),每天吃两餐,很少吃三餐。这完全跟汉族农民不一样”。[20]P31
番薯玉米之类的杂粮在当今人们日益精细的食物结构中,其身价与昔日不可同日而语。而对于过去一年难得吃到几次米饭,只能“番薯丝吃到老”的畲民来说却是一种无奈和辛酸,实际上以番薯丝为主的食物结构是畲族历史上长期处于经济弱势的象征。
总之,历史上长期低度发展的生产力水平与千年民族迁徙的沧桑,使畲族长时段游离于主流经济进程的边缘地带,成为经济变迁中的缓行者,因而经济基础薄弱与经济结构单一的历史传统积重难返;根深蒂固的农本意识难以孕育现代商业理念。而“番薯丝吃到老”的历史记忆又强化了畲民对现今以稻米为主的食物结构的满足感以及对山地农耕经济的迷恋与执着,从而弱化了其经济转型的内驱力。以上主客观因素严重制约着当今畲族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畲族经济的顺利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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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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