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刘锡诚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观点三:我国非遗必须走产业化道路
据2007年5月20日《深圳特区报》载“深圳新闻网”记者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寻求市场化手段来保护、开发和应用!’在采访中,记者听到这一理念已经成为了各家的共识,这也正切合了文博会‘交易’的主题。……‘产业化开发是抢救保护的唯一出路!’贵州省博物馆馆长李黔滨说,‘贵州有4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也一直在思索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政府也考虑给传承人一个称号,发给徒弟生活费的方式来扶持,但这并不是治本的手段,如果不能和市场链接,如果没有人喜欢,做得越多,浪费越多,最终也是会失传的。只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市场所认可和接受了,有了物质基础,才可以反哺其挖掘和保护,才能形成;良性循环。”[6]
2008年4月,上海大学旅游规划与发展研究中心陈建勤教授在内蒙古召开的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和开发会议上发言和一篇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研究》报告中写道:“为有效地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中国传统文化之菁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必须走产业化发展道路,通过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科学开发,在发展中保存自己,并发扬光大,产生更大的社会效应,行使更大的社会责任。”“非物质文化是一项独特的旅游资源,开发非物质文化旅游产品对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大有裨益。”“旅游产品开发是非物质文化保护的引擎”。[7]
观点四:部分的、适度的产业化
2008年1月,《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王松华、廖嵘的文章《产业化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说:“在产业化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产业化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独立地存在,它必须依附于某个特定的载体方能显示、传播、储存与传承。一般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大体可分为符号、一般物质实体和人,传统认为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载体,但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市场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载体与传播空间。……那些经济潜在价值较好,市场化可行性较高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但走自我图强,自我发展的产业化道路。”[8]
2008年3月,河北大学博物馆辛儒发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经营管理的可行性研究》说:“在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本真性、原生态保护的同时,也要有适度的经济观念,有以开发促保护的头脑和意识,对那些既能显示民族文化特色又有经济开发价值、市场开发前景优势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敢于树立产业化的战略思路。进行科学的品牌定位,制定合理的营销战略,集中力量培育优势文化品牌,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充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价值。”[9]
(二)“非遗”产品市场化道路的探索
近年来,一方面,如上所引,关于“非遗”“市场化”和“产业化”保护的可能性和利弊得失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这种讨论是极端需要的,有利于在实践中避免走弯路、走斜路;另一方面,一些“非遗”项目的持有者和领导者、经营者,在积极地探索“市场化”甚至“产业化”保护的可能性。
在农村乡民社会“非遗”项目的“产业化”探索方面,各地不断传来一些成功的经验,既传承了传统的“非遗”技艺核心和文化蕴涵,又在文化内部规律允许的情况下有所发展。这类项目,大多是以传统技艺为核心的技艺类或民间美术类、而历史上就天然地与市场互为依存的项目,如年画,剪纸,玩具,泥塑,绣花鞋等。年画和剪纸的产业化发展,各地都传来好消息。其主要原因,一是这类“非遗”项目与民众信仰和心理诉求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血肉关系,二是历史上就因市场而得以生存、传播、传承和发展,在现代条件下,能够顺利进入市场,为其生存和发展提供驱动力。绣花鞋及其他手工绣品,据中国贸促会家访分会副会长杨兆华提供的数据,一双出自甘肃农妇之手的、绣了一对灵动的龙凤图案的绣花鞋,在英国的网络上售价为300美圆;一对手工刺绣的杯垫,售价100美圆。[10] 目前困扰我们的关键无非是两个:一是出口结构的调整,基层(如县一级政府和商业机构如何)为农村的“非遗”项目的生产提供渠道,一个是“非遗”的保有者和传承者如何提炼传统文化的精髓。
被誉为“黄土地上的一朵奇葩”的甘肃庆阳香包的产业化是一个成功的例子。当地成立了庆阳香包产业集团公司,并在北京组建了庆阳香包锈制品北京销售中心,把家家户户锈制的香包集中收购起来,通过代为销售等商业运作传递到世界各地。香包既是工艺美术制品,又饱含着民族文化象征隐喻,把祝福带给了祈求幸福的人们。
最近读到《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简报》上发表的《(福建)全省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发展研讨会在福州召开》的简要报道,给我们提供了有趣的材料和信息。报道说:“会议指出: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产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福建现有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一些有条件的、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市场规模的项目,已探索出一条适应市场规律的经营机制,实现新型的传承发展。还有一部分已具备开发性利用条件的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发展,面临经费投入不足,研发力量薄弱等困难,陷于发展的瓶颈。”[11] 福建已经有较成熟经验的农村“非遗”项目有:寿山石雕、安溪铁观音、莆田木雕等6个项目;而福州软木画、宁德霍童线狮、永春纸制画等虽有潜力,但遭遇发展瓶颈。所惜者,我们没有看到具体材料。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文章来源:刘锡诚民间文化论集 2010-1-22
上一篇: [罗辉]非遗保护应从少数民间艺人走向大众
下一篇: [向云驹]再论“文化空间”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